“得民必有道”是《吕氏春秋 · 卷九 · 季秋纪第九》——《顺民》这则的主旨。
原文:先王先顺民心,故功名成。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,上世多有之矣。失民心而立功名者,未之曾有也。得民必有道,万乘之国,百户之邑,民无有不说。取民之所说而民取矣,民之所说岂众哉?此取民之要也。
大致就是天子必须“为人民服务”的意思,这种观点也等同于要走“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的群众路线的主张。
《顺民》讲了三个故事。
第一个
原文: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,天大旱,五年不收,汤乃以身祷于桑林,曰:“余一人有罪,无及万夫。万夫有罪,在余一人。无以一人之不敏,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。”于是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,用祈福于上帝,民乃甚说,雨乃大至。则汤达乎鬼神之化、人事之传也。
第一个说商汤,他是商朝开国君主,在位30年,在世83年。
灭了夏之后,五年不下雨,没有粮食。他在桑林祈祷:“余一人有罪,无及万夫。万夫有罪,在余一人。无以一人之不敏,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。”(不可因我无能而伤人民性命。)于是减掉自己头发指甲,命人堆起木柴,自己坐在木柴上自焚作为牺牲(祭品),求雨,火一起,天降大雨。于是人民非常高兴,随后大量降雨。之后商汤感化鬼神的故事广为人知。
第二个
殷纣王为姬昌升官封地,姬昌说我不要官与地,我更希望你能为百姓废除“炮烙”之刑。
事实上有一说,姬昌向纣王表示愿意献上周国洛河西岸的一块土地,以此换取废除炮烙之刑。纣王答应了西伯的要求,废除了炮烙之刑,姬昌得到了天下百姓的爱戴。
炮烙是妲己和纣王使用的一种酷刑,用某种极高温的东西烙烤受刑人身体,残忍至极。得罪妲己的人,观赏了这样的酷刑妲己才笑。
第三个
越王为会稽山战败的耻辱而痛苦,想要深得民心以求得和吴国死战,就身体不安于枕席,吃饭不尝丰盛的美味,眼睛不看美色,耳朵不听钟鼓音乐。三年里,煎熬身体,耗费精力,唇焦肺干。对内亲近群臣,对下供养百姓,用以招徕他们的心。(如果)有甜美的食物,不够分的话,自己就不敢吃;如果有酒,把它倒进江里,和人民共同享用它。自身亲自种来吃,妻子亲自织来穿。吃的禁止珍异,穿的禁止过分,色彩禁止使用两种以上。时常外出,跟着车子,载着食物,去看望孤寡老弱当中染病的、困难的、脸色忧愁憔悴的、缺吃少喝的人,一定亲自喂他们。于是聚集各位大夫,告诉他们说:“我宁愿与吴国一决谁应得到上天的赐福(译为:宠爱)。如果吴越两国彼此一同破灭,士大夫踩着肝肺同一天死去,我和吴王接颈交臂而死,这是我的最大愿望。如果这样做不行,从国内估量我国不足以伤害吴国,对外联络诸侯不能损害它,那么我就将放弃国家、离开群臣,带着剑,拿着刀,改变容貌,更换姓名,草着簸箕、扫帚去臣事他,以便有朝一日和吴王决一死。我虽然知道这样会腰身和脖竟颈不相连、头脚异处、四肢分裂,被天下人羞辱,但是我的志向一定要实现。”于是,他日果然和吴王在五湖决战,吴军大败。继而大举围攻吴王王宫,城门失守,擒获夫差,杀死吴相。消灭吴国二年以后就称霸了。这是首先顺应民心啊!
说起历史大家都懂,领导人都喜欢说自己爱读书。
昨天新华社发布了《深圳佳士公司工人“维权”事件的背后》一文。文章内容令人痛心扼腕。文章到最后,写了工人认罪的话语,但没有对公司违法的任何表态。
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,无产阶级的社会权力还不如西方某些资本主义国家,这是谁的共和国?
您读的书呢?开国元勋的教诲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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